都匀市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5.02.2016  10:20

      近年来,都匀市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不断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和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都匀市于2009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都匀市借势而为、乘势而上,扎实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建立和完善了《都匀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程序》、《都匀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程序》等13个配套法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逐年加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规费征收成效明显。

      都匀市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一批批道路交通、园区建设、房开项目等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相继动工建设,城市在发生日新月异变化的同时,在局部也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为抓好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都匀市水土保持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并明确全市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以编报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开工许可、环评的前置条件。2013年以来,重点开展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日常和专项检查100余次,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共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7个,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个,弃土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率和实施率均达到95%以上,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