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妇联三举措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

18.08.2015  11:21
        近年来,都匀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在服务全市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环保各项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都匀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在市妇联的倡导下组建于2010年,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机关妇委会组建的巾帼志愿者服务分队开展工作。2015年,为进一步规范都匀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建设,市妇联制定下发了《都匀市深入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都匀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开启了志愿者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坚实之旅。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市妇联下发《关于调整都匀市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和《关于全市巾帼志愿者个人网站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机关妇委会组建巾帼志愿者服务分队,各村、社区组建巾帼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截止目前,共发展巾帼志愿者服务分队4支,84人,组建巾帼志愿者服务小分队9支,108人,其中118人通过黔南志愿者网注册为都匀市巾帼志愿者。巾帼志愿者们充分发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市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构建全市巾帼志愿者服务新体系。
      二是明确服务对象范围。本着“社会所急、群众所需、巾帼所能”的原则,都匀市各级巾帼志愿者队伍把服务对象定位到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空巢、孤寡老人、贫困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上来,关注这些弱势群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市妇联于今年3月下发《关于建立都匀市贫困妇女、留守儿童及孤残儿童档案库的通知》,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妇联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对贫困妇女、留守儿童及孤残儿童开展摸底调查。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妇联的要求,市妇联于7月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妇联开展了留守妇女摸底调查。截止目前,各乡镇、办事处统计上报贫困妇女共96人,留守儿童及孤残儿童共121人,留守妇女1473人。通过摸底调查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第一手资料,为开展帮扶、慰问和关爱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强化社会宣传。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时代意义,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扩大巾帼志愿者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志愿者活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