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匀经济开发区洛邦污水处理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06.02.2015  14:16

黔南州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都匀经济开发区洛邦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黔南发改呈〔2014〕46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12年我委以黔发改环资〔2012〕2347号文对都匀经济开发区洛邦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都匀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规划路网发生改变,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厂址下游规划作为都匀经济开发区饮用水源,原批复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都匀经济开发区洛邦污水处理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日处理0.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2331米,其中:DN200 3000米、DN400 1320米、DN500 4161米、DN600 50米、压力管DN150 2250米、DN200 1550米,新建中途提升泵站1座。

二、建设方案:

  (一)原则同意在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开发区原道班房处新建污水处理厂。

  (二)原则同意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A2/O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污泥处理方案,但应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优化设计参数和设备选型,确保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三)原则同意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和主要建、构筑物方案。

  (四)原则同意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管网布置方案及污水管道管材选择方案。

  三、项目总投资:227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14万元,建设期利息5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万元。

  厂区总投资1110万元,管网总投资1162万元。

  四、资金来源:都匀经济开发区财政自筹454万元,银行贷款1818万元。

  五、建设工期:一年。

  六、项目法人单位:都匀工业聚集区资本营运有限公司。

  七、原我委《关于都匀经济开发区洛邦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环资〔2012〕2347号)同时废止。

  请据此抓紧开展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