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出席“司法改革综合配套改革研讨会暨贵州民族大学法制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庆典”
12月28日上午,由贵州民族大学主办,贵州民族大学法制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慧原律师事务所、贵州中兴控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办的“司法改革综合配套改革研讨会暨贵州民族大学法制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庆典”在贵州民族大学第五会议室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湖南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贵州省委政法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法学会、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阳学院等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司法实务部门专家学者、司法工作者120余人出席了会议。
开幕式由贵州民族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贵州民族大学法制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杨正万教授主持,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韦唯教授致欢迎辞,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讲话,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吴大华研究员讲话。吴大华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贵州省近几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很快,是党和国家事业大踏步前进的一个“缩影”,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贵州省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之一,主动作为,勇于探索,敢为人先,亮点纷呈,特色鲜明,形成了全国司法改革的“贵州模式”。需要认真总结提炼,做好下一步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贵州的法学研究工作者要积极发掘贵州“本土经验”,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讲好贵州“司法改革故事”,助力贵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改革新篇章。
研讨会的第一单元,由陈卫东教授主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长级)李豫贵,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汤维建教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正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刘敏教授,贵州省委政法委司改办干部何雪峰作了主题发言,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浩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白东教授作了评论。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教授主持,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振猛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华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王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李训虎副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张品泽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陆而起副教授作了主题发言,最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谢佑平教授作了会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