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酒店内售卖假LV 被判赔偿96万元

11.04.2015  03:37

京华时报讯 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发现北京京泰龙国际大酒店(简称京泰龙酒店)出售假冒LV产品,遂将京泰龙酒店诉至东城法院,索赔176万元。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宣判,一审判决京泰龙酒店赔偿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96万元。

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诉称,2012年7月,该公司发现京泰龙酒店在其酒店内的商品部,大量销售假冒LV注册商标的手提包、腰带及手表等商品,严重侵犯了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法院判令京泰龙酒店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76万元。

京泰龙酒店的代理律师表示,2011年,该酒店将位于一楼的商品部租赁给金某经营超市,涉案的LV商品都是这家超市出售,而超市与酒店不存在任何合作关系。

东城法院审理认为,京泰龙酒店内出售假冒LV商品并无争议,京泰龙酒店侵犯了路易威登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一审判决京泰龙酒店赔偿路易威登公司各项损失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