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醒狮镇将环境保护写进村规民约

04.06.2015  13:31

  “爱护青山绿水,共享蓝天绿地”、“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保持村容整洁,爱护村内卫生”“不准在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10-50元”等等,这些都是在醒狮镇开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镇活动后,各村村规民约中的内容。

  为巩固醒狮镇多年来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成果,顺利通过省级生态镇验收,做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环保意识,规范村民不文明行为,在醒狮镇党委政府的努力宣传引导下,各村将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

  关庄村71岁老人宋聚钦说:“纵观历朝历代,肯定数今天最好了。党和国家政策好,政府领导英明,村干部得力,我们农村生活越来越好。县里正在创建小康,又重视起了农村的环境卫生,还写进了村规民约,村里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善,这是好事,村里的各项事业都好呀。”

  据悉,自年初以来,镇各村都陆续对原有村规民约进行修订。截止目前,15个村(社区)修订了新的村规民约,均增加了保护环境、农村卫生、生态文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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