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会诊"从单纯纠错到预防出错
13.07.2014 21:03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13日电(记者闫起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加强民事审判监督,采取重大疑难案件“会诊”等措施,确保案件审判质量。
记者从贵州省高院日前举行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民事审判监督情况。近年来,贵州省高院认真落实民事再审案件追踪制度,实现依法纠错和提前防错的有机结合。特别是建立完善重大疑难案件的“会诊”制度。通过听取审判庭裁判意见、与相关业务庭进行沟通等方式,实现从单纯审案到案结事了,从单纯纠错到预防出错的功能转变。2013年,省法院与中基层法院、相关部门“会诊”重大疑难案件10余次,依法对贵州省毕节市烧杠林果药场等一批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了救济。
据介绍,2011年至2014年5月,省法院共计受理民事再审案件403件,审结355件,结案率为88.09%。其中:民事再审案件为223件。提起方式为: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再审35件、当事人以及案外人申请再审150件、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38件,分别占受理的民事再审案件数的15.70%、67.26%和17.04%;民事抗诉审查案件180件。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余波表示,数据说明,随着全省法院一二审民事案件审判质量的不断提高,当事人一二审服判比例增加,全省民事再审案件受理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从民事再审案件提起方式看,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纠错以及当事人申请再审依然是人民法院启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最主要的方式。其中,中基层法院受理的民事再审案件中,依职权启动的民事再审案件占比较大;而省法院受理的民事再审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的民事再审案件占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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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2014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