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多措并举推进环境监察工作
为适应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查处和预防环境违法行为,防止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钟山区多措并举,推进环境监察工作。
建立健全环境制度,强化环境管理保障。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到业务建队、制度管队、廉洁育队,为环境执法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钟山区先后制定环境监察首问责任制度、“12369”环保热线管理制度及值班制度、保密工作制度、执法装备使用管理制度、环境违法案件处罚程序、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环境监察人员行为管理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等60余条。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监察能力。为切实解决钟山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不足、难以对排污企业做到主动监管、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等问题。2017年,钟山区通过社会化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投入97.2万元聘用30名人员到区环境保护局和镇(乡、社区)从事环保执法协管工作。
创新环境监察方式,提高环境监察效率。一是执法装备现代化。区环境保护局在配备常规执法装备的基础上,引入“无人机”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全方位、多角度、无死角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执法工作信息化。区环境保护局建设了移动执法系统,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了执法信息海量储存和共享,大幅提高执法的时效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截止目前,钟山区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制作执法文书180余份,利用“无人机”累计飞行了20余次,发现秸秆垃圾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40余起。
畅通环境投诉渠道,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钟山区通过“12369”环保投诉电话、环保局网站、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受理群众的环保投诉。区环境保护局实行了“12369”环境污染举报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由1名带班领导、4名环保工作人员组成一个值班组,昼夜接处群众环保投诉,巡查中心城区群众反映强烈的酒吧、KTV集中区域,增强了执法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截止目前,钟山区共接到12369投诉电话476起,其中,大气污染投诉138起,水污染投诉33起,噪声污染投诉300起,其他投诉5起,受案率达到了100%,处理答复率达到了100%。
加强环境监察联动,高效整治违法行为。一是钟山区与水城县、威宁县等三岔河流域所涉县区建立环保联动协议,建立环保联动微信群,由县区分管领导、三岔河沿线镇、乡分管领导、具体环保负责人参与,形成信息共享、相互协作、共同监管的格局。期间,钟山区与水城县、威宁县等接壤县共处理环境违法案件6起;二是区环境保护局、钟山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截止目前,区环境保护局、钟山公安分局联合处理2起符合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