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

24.10.2016  17:21

  国家民委日前发布《国家民委关于命名铜仁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命名铜仁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决定》指出,铜仁市的生动实践,为贵州省乃至全国民族工作创造了宝贵经验。
  2013年9月,国家民委将铜仁市作为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地、市、盟)试点之一,是贵州省唯一的市州被纳入创建。两年多来,铜仁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两个共同”主题,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和抓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突出舆论宣传、活动载体、边区协作、文化传承“四个抓手”,聚焦推动民族政策落地生根、推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持续改善、推动民族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动民生事业繁荣发展、推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五大任务”,强化组织、机制、经费、责任、制度“五项保障”,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持续推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改善,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筑牢各民族团结和睦的感情基础、经济基础,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
  《决定》提出,希望铜仁市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不放松,落实举措持续创新不懈怠,不断推动创建全面立体拓展,切实发挥好示范作用,保持在全国前列,为贵州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再创佳绩,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