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文书 民族文化的瑰宝

24.09.2015  19:36

锦屏文书王”,长202厘米、宽52厘米,共101行,2888字。

国内外专家在锦屏文斗苗寨考察清代文书。(杨胜屏 摄)

  2010年10月在锦屏举行的“锦屏文书暨清水江木商文化研讨会”现场。(杨胜屏 摄)

    一张张泛黄的文书,一块块青秀的古碑,或立于光绪年间亦或是刻于道光年间,每次发现,总会引起无数专家学者的激烈谈论和无限遐想。这便是入选第三批国家级《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锦屏文书。

    锦屏文书载着西南地区清水江流域林业社会变迁发展史,而位于清水江畔,素有“南方林区皇冠上的明珠”、“绿色抒情诗”之美称的锦屏县,是清水江“木商文化”发祥地。早在明清时期,朝廷就在锦屏开设“木市”、广征“皇木”,从此锦屏成为朝廷兴修皇宫圣殿广征“皇木”之地。当地苗寨侗寨群众和来自江南、江浙等地的汉族人民在锦屏从事木材贸易和人工造林、管林工作,木材贸易空前繁荣。由此,形成了一种较为成熟、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乃至世界林业史上堪称独特的林业生产关系,产生了大量的山林植造、佃山造林、山林管护、木材买卖、木材水运及人工拖运、纠纷调解等民间契约,这些契约便统称为锦屏文书。

    锦屏森林覆盖率达71.3%,漫山遍野的人工杉木林、原始森林及原始次生林随处可见,由此产生的锦屏文书数量庞大,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锦屏县内民间至今还保留着10万件明代、清代和民国时期的锦屏文书,而以锦屏为中心的清水江中下游地区的锦屏文书总数可达40万余件。

    锦屏文书主要记录了私有制时期林业资源的培植、管理、经营及收益分配的做法、经验,对当今林业体制改革,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具有现实的借鉴作用和参考价值,是贵州乃至西南的林业经济、林业社会及林业生态的珍贵文献遗产,是反映“苗疆”社会五百年人工营林史的“活化石”,更是破解锦屏等清水江流域地区长期以来山常青水常绿“社会基因密码”的“金钥匙”。

    2009年12月21日,新华通讯社刊载了《一纸林契:五百年砍不败的青山——贵州省锦屏县林权制度变迁调查》一文,反映锦屏县依靠契约文化促进林业发展的历史,对现今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予了启示与借鉴。当时便引起了国家林业局的高度重视,先后组织调研组深入锦屏等各县开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