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镇宁县院受理了李某、吴某二人因办贷款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两人的贷款达到上百万元。按照《安顺市银行业授信工作行贿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个人贷款50万元以上的,应对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镇宁县检察院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申请人出具了查询结果告知函。此举有效的保障了金融系统资金运行安全。镇宁县院成为全市检察机关对金融系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以来的首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