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市芙蓉江(绥阳茅垭镇段、绥阳温泉镇段、道真旧城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遵义市发改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与市水务局报来的《关于恳请对遵义市芙蓉江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批复的报告》(遵市发改农经〔2015〕121号)及《贵州省遵义市芙蓉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绥阳茅垭镇段、绥阳温泉镇段、道真旧城镇段)》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遵义市芙蓉江(绥阳茅垭镇段、绥阳温泉镇段、道真旧城镇段)是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需治理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芙蓉江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一级支流,在贵州省境内流经绥阳县75.3公里,流经道真县62.7公里。芙蓉江流域茅垭镇段、温泉镇段及旧城镇段防洪状况基本处于分散和无序待治的态势,河道迂回曲折,或冲或淤,常随洪水大小而改变,枯水期河床较浅,中高水时即出槽漫溢,许多河段滩涂较多,或被垃圾挤占,大大降低了河道自身的防洪能力。芙蓉江绥阳茅垭镇段、绥阳温泉镇段、道真旧城镇段治理对沿河城镇发展、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改善、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绥阳茅垭镇段、绥阳温泉镇段、道真旧城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及规模:主要任务是防洪。绥阳县茅垭镇河段综合治理左右岸堤防建设长度共计1.555千米(其中:芙蓉江河段堤防建设左岸0.26千米、右岸0.474千米,羊岩河支流堤防建设左岸0.424千米、右岸0.397千米);绥阳县温泉镇河段综合治理长度共计2.645千米(其中:河道疏浚0.707千米,河道治理左、右岸堤防建设各1.938千米);道真县旧城镇河段综合治理左岸新建堤防0.57千米。
三、同意工程建设标准:根据芙蓉江治理河段防洪保护范围的人口和耕地情况,同意绥阳县茅垭镇段、温泉镇段、道真县旧城镇段防洪工程等别为Ⅴ等,堤防建筑物级别为5级;治理河段乡镇保护范围灌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治涝洪水标准采用5年一遇。
四、工程布置:基本同意本次治理河道采用混凝土砌毛石挡墙护脚的生态型堤型为主,少量堤段采用混凝土毛石重力式堤型;基本同意堤线布置:茅垭镇河段包括芙蓉江河段上起陈家坝,下至芙蓉江引水工程处及支流羊岩河上起茅垭大桥,下至芙蓉江汇口处;温泉镇河段即芙蓉江双河洞段上起桂花小学上游处,下至大鱼泉下游处;道真县旧城镇段。
五、工程估算总投资3962万元(其中绥阳县茅垭镇河段1152万元、绥阳县温泉镇河段1648万元、道真县旧城镇河段1162万元),资金由绥阳县政府、道真县政府自筹解决。
六、工程建设总工期:9个月。
七、同意项目法人:绥阳县茅垭镇河段、温泉镇河段项目法人为绥阳县水利局,道真县旧城镇河段项目法人为道真县水利局。
八、请接此批复后,落实建设资金后,分段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并按程序审批。
附件:1.遵义市芙蓉江(绥阳茅垭镇段、绥阳温泉镇段、
道真旧城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投资估算表
2.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