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铸廉行动信访初核质量“把关严”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22日电 镇远县按照铸廉行动“两清”制度(即查清有问题的人,加大曝光力度;澄清不实的事和问题,坚决打击恶意举报)和“三核”机制(即举报人对初核结论不满意的,可申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定另行复核,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的,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三次核查后方可了结)要求,强化信访案件的管理,切实提高信访件初核质量。
严把入口关。对各民生监督组、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委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等接收或受理的信访件,统一到县纪委信访室登记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民生监督组、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等职能职责办理,做到统一入口关。
严把初审关。对受理的信访举报线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案件线索评估会议,根据举报线索的重要程度和可查性,研究确定初核内容和重点方向。对重要线索,由委局领导牵头负责。
严把监督关。县纪委信访室对交办或转办的调查处理的初核信访件,采取电话或到现场进行跟踪督办,加强业务指导,确保信访案件办理不超时限、提高质量,督促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做到有访必查。
严把质量关。进一步强化乡查县审制度,对乡镇纪委监察室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受理和办理的自办信访案件实行定期摸底汇总,定期督办,调查处理结论全部纳入县审范围,由县纪委信访室提出初审建议后,报分管领导审定,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访和案件查办质量,及时堵塞机制、体制中存在的漏洞,充分发挥查信办案工作的治本效果。
严把报结关。按照“三不”原则(信访问题不解决不予结案,矛盾纠纷不化解不予结案,违纪问题查处不到位不予结案),做到矛盾纠纷未化解的,必须调处到位;涉及违纪的,必须立案处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切实防止严查轻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发生。
严把保密关。建立“举报人单线保护”制度,严格实行检举、控告信函的收发、拆阅、登记等各项保密制度,加强对举报人和信访内容的保密,单独接待来访者,无关人员不得在场,信访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扣压、销毁,除案件查处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有关人员出示,确保举报人和举报内容的安全。
截至目前,共统一受理信访件 85件,同比增长70%;已初核67件,同比增长63%;转立案40件45人,同比增长42.85%;移送司法机关3件5人,同比增长51%;初核率和成案率创历史新高。(龙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