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cci选择在美起诉 “长臂管辖”暴露法制差异
近日,因在Gucci知识产权纠纷案中拒绝提供客户信息,中国银行被美国联邦法官裁定“藐视法庭”,并处以每日5万美元罚金。在一份律师声明中,中行强调:“中国银行不是本案的被告,未被指控有不当行为”。对于美国法院的判罚,中国银行已决定进行申诉。
中国银行的代理律师姜颖表示,美国法院的判决对中国银行“极不公平”, “长臂管辖”带来的问题暴露无遗,中国银行已决定申诉。一位中资机构在美国负责人也表示,该判决毫无根据,有可能为今后类似案件树立糟糕的先例,并抑制中国企业投资美国的热情。
中国银行赔钱毫无根据
事情源自2010年6月,Gucci等奢侈品公司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针对中国造假者提起诉讼,并称发现涉案人员将货款汇入中国银行国内分行账户,因此要求中国银行提供账户信息作为“查证造假者非法所得及是否有共犯等问题的主要证据”。中国银行依法拒绝该要求。Gucci和其他原告方要求法官判决中国银行赔偿。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外国主体应通过国际条约等规定的司法协助途径调取中国境内证据,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不得在中国境内调查取证。事实上,中国银行曾提出根据《海牙取证公约》等国际条约跨境取证的解决方案,美国法院也曾试图进行协调,但遭到Gucci公司的拒绝,理由是“这种方式太慢,也难以掌控”。
姜颖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Gucci公司选择使用《海牙取证公约》,他们早就可以获得相关的账户信息。其实,Gucci也有权在中国进行起诉,并得到中国法院在获取信息和冻结账户等方面的帮助。”
“长臂管辖”遭遇法制差异
法律专家认为,Gucci一案集中凸显了中美两国的法制差异以及美国“长臂管辖”的弊端。
据了解,“长臂管辖”本只适用于美国国内,后来美国为维护本国利益,逐步扩大其使用外延,允许美国法院对外国公司行驶管辖权。
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行支持并依法积极配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要求。但中行纽约分行没有权限访问在中国的任何账户信息,而中国银行在北京的总部以及国内分支机构受中国法律约束,不被允许披露客户的账户信息给境外分支机构。“让中国银行违反中国法律或者接受美国判决的巨额处罚,都无助于解决任何问题,只会使局势更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