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见实效
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12日电 长顺县启动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以来,已处理不合格党员14名,为破解党员队伍出口不畅问题,推动该县面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积累有益经验,提供有效的政策建议。
以定标准为“先”,突出试点经验。长顺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2014年11月25日到2014年12月31日,在县农工局机关党支部、长寨镇长兴社区党支部、白云山镇凉水村党支部、代化镇机关党支部等4家党支部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实施范围是党组织关系在长顺县的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主要针对入党材料不齐全、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和违纪违法的党员,共分为动员准备阶段、评议定格阶段、组织处理阶段和总结提高阶段。
以严程序为“要”,突出科学认定。通过党支部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摸排清理,启动“一会三评”的评议定格程序,查找出一批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针对摸底排查提出的不合格党员初步认定名单,由支委会调查取证,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经基层党(工)委预审、支部大会表决、组织部门审查和集体研究审批后,分别结合本人对问题认识态度给予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不同处置。对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以一年为期限,明确专人结对帮扶,强化教育引导。经谈心谈话、帮教转化、投票表决等组织处置形式,“清退”一批不合格党员,达到净化党员队伍的目的。
以促整改为“主”,突出帮教转化。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集合起来,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实行帮教责任制,对每名帮教对象制定专人帮教,对于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对于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