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档案馆为国有林场改革提供档案依据
08.08.2016 16:45
本文来源: 社科院
长顺县国有林场于1958年建立,隶属于长顺县林业局股级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经费自收自支。根据中央和省的精神,2016年10月起,我县国有林场将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实行岗位绩效与职工收入挂钩的分配制度。这是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意义重大。
为推动长顺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使林场改革顺利实施,稳步推进、不遗留问题,长顺县档案史志局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社会职能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林业、人事、林场等相关部门开展馆内、馆外档案查阅工作。通过手工、计算机多方检索,将涉及国有林场改革所需要的档案复印汇集,共利用人事局、国有林场、林业局、供销社、知青档案、财贸办等全宗档案51卷86份。
档案的利用,供林业、人事部门编制改革方案,明确参改人员身份、落实待遇等重要事项提供强有力支撑,又为长顺县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其独特作用。
本文来源: 社科院
08.08.2016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