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专项治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

23.01.2015  15:24
  1月21日上午, 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自2015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内、外两个层面同时推进:一是由网信部门牵头,联合电信主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重点针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非法网站、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社交网络账号及网络公关公司开展,为期半年;二是在国家网信办的领导指挥下,专门针对各级网信部门和网信队伍开展,为期3个月。

  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指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互联网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采取的重要行动。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从严打击网络非法活动,网上舆论生态出现好转。但一些长期滋扰网络有序运行的痼疾顽症尚未根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网上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指出,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具体表现为:合法网站乱象丛生,以所谓批评报道为由要挟涉事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索取宣传费、赞助费,这种情况在地方尤为严重;非法网站私自以民间反腐、舆论监督等为由,对地方党政机关、企业、个人进行敲诈;非法网络公关蔓延成风,一些合法注册的广告公司、文化公司、策划公司,却以有偿删帖、非法经营为主,蓄意炒作新闻稿件,迫使企业进行有偿删帖;互联网主管机关个别干部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参与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非法活动。

  就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危害,彭波列举了其“五宗罪”:“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严重损害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形象,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这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和网络空间的‘雾霾’,社会各界深受其害、深恶痛绝、反映强烈。”

  据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将做到“四个坚决查处”:一是对互联网管理队伍清理门户过程中发现的“内鬼”坚决查处;二是对投诉举报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坚决查处;三是对敲诈行为频发、社会影响恶劣的网站和账号坚决查处;四是对黑网站、假记者、假新闻坚决查处。

  此外,记者了解到,依法打击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特点。打击治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主要法律依据分为刑事和行政两个层面:刑事法规上,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触犯的罪名主要包括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行政法规上,主要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记者从设在国家网信办的“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协调组办公室了解到,专项整治将秉承“开门办整治”的理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派专人24小时值守,并设立了奖励机制,举报最高奖励为5万元。举报电话是12377,举报网址是www.12377.cn。

  为了使群众敢于举报、乐于举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专门开设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还公布了六项举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