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反馈(2016.04.06)
06.04.2016 15:09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群众邓先生:自新建县改成新建区后,各乡镇水田征用标准是否有新变化,为何一些乡镇干部不愿解答?我们想知道政府规定的合法标准是多少?
新建区国土局回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下发《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建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新府字[2016]16号)自2016年3月25日起我区实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各乡镇水田征用补偿标准如下:1、长堎镇、望城镇60400元/亩;2、南昌望城新区(璜溪村、璜溪垦殖场、岗背村、观背村、留田村、鲁田村、洋湖村、柯里村、缪章管理站)50700元/亩;3、樵舍镇枫树村、枫杨村、七里岗垦殖场(临空经济区直管区)41000元/亩;4、石埠镇(除岗背村、观背村、留田村、鲁田村、洋湖村、柯里村、缪章管理站)、樵舍镇(除南坊村、枫树村、黄堂村、七里岗垦殖场)、溪霞镇、乐化镇(除天源村、瓜洲村、中联村、郭台村)、厚田乡、流湖乡41000元/亩;5、西山镇、象山镇、金桥乡38000元/亩;6、石岗镇、松湖镇、联圩乡37000元/亩;7、大塘坪乡、铁河乡、昌邑乡、南矶乡36000元/亩。
网友“夜归人”:九江天然气公司为市民安装天然气收费不一,有的收2500元/户,有的则收2900元/户。收费人员解释,8层以上住户应多交400元。这多出的400元是否收得合理?
九江深燃天然气公司回复:因存在高空作业等原因,2015年1月经九江市物价局批准,对8层以上住户加收400元燃气安装费用,是合理合规收费,并非擅自收费行为。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06.04.2016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