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越轨破坏”行为需多管齐下

23.10.2015  16:04

               

樊城3名小学生放学后贪玩,钻入铁路防护网来到铁道线上,将石渣放置在铁轨上。正在玩耍时,3人发现火车驶来慌忙逃离现场。火车司机为躲避石渣而紧急停车,这才没有酿成大祸。

看到这样的新闻,笔者不禁为司机和几名小学生都捏了一把汗,要知道这样的事情是很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如果几名孩子逃离不及时很可能被危及生命安全;如果石渣放置的位置和火车的行驶形成了巧合而司机未及时刹车很可能还会影响火车的安全行驶甚至造成火车脱轨,威胁火车司机及旅客的生命安全。

日前,铁路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几名小学生的家长进行了传唤,责令他们写下保证书,督促其履行法定监护义务,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但笔者以为,要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还要从根本上去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找到问题的源头才能更好的防患于未然。

首先来说,孩子的成长环境或多或少对这样的事件有一定的影响。几名小学生年纪都还小,行为方式容易受到周遭环境的影响,年幼的心多多少少有一点英雄主义和冒险主义,贪玩是孩子的天性,在同伴面前展示自己的勇气也是常有的事,此次事件发生时几名小学生就在比试谁砸钢轨上的石渣砸得更准就是个例子,他们在成长环境中并未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考虑不到事情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只要觉得好玩或者能展示自己,就会去尝试。因而笔者认为,社会应该给予孩子成长环境更多的关注。

再者,当代的小学生所受到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相对较少。在应试教育的制度下,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趋于教育学科的边缘,学校应该对小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做到足够重视,从而让孩子从小就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并对法制有一定的认识,避免盲目从众的做出一些危险的事情。

另外,父母对孩子监护和安全教育必须做到位。父母是孩子的终生导师,父母在家庭环境中就是孩子成长阶段模仿学习的对象,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安全意识行为的父母自然也会教育出有好习惯和安全意识的孩子;当然,父母对孩子也有法定的监护义务,对孩子做出的不合法行为以及威胁自身安全的行为也因该及时指出并教育其改正,可以说孩子做出新闻中的事情,监护人有不可逃脱的责任。

最后,铁路部门也要做好监督和宣传的工作,铁路沿线的防护网应经常做检查,防止贪玩的未成年孩子进入玩耍;铁路沿线也可设置相关的提醒标语;人流多的地方也可借用广播及时散播车辆通行情况或做出安全宣传。总之,防止“越轨破坏”行为应多管齐下,从多方面做出预防工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