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阶梯气价明年元旦实施 九成居民不涨价

29.12.2015  09:30

从明年元旦起,阶梯气价将在广州全面实施。昨天,广州市召开实施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改革方案新闻发布会。与听证方案相比,最终方案进行了修改,一档气量提高至320立方米/年,使得覆盖范围从80%提高到90%的居民家庭用户。同时对人口多的居民增加分档气量,用气人口超过4人,每增加1人,增加一档气量70立方米。会上,广州市发改委就如何办理增加用气人口手续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回答。

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吴林波介绍,广州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结合广州市的实际并参考上海、深圳、佛山等大城市及珠三角周边城市的做法,对方案进行了四大修改。

一档气量猛增

一是提高居民用气第一档气量。将广州市居民用户第一档气量从听证方案一的247立方米/年和方案二的251立方米/年,统一提高到320立方米/年,第二档气量为320~400(含)立方米/年,第三档气量为400立方米/年以上的用气部分。

吴林波表示,听证方案是根据居民用气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的,但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及市民群众提出两个方案居民用气第一档气量偏低的意见,经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并参考上海、深圳、佛山等市及珠三角周边城市的做法,将第一档用气量覆盖范围从80%提高到90%。

二是对人口多的居民用户增加分档气量。按每户用气人口数4人(含4人以下)为计量单位,用气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在第一档气量相应增加70立方米,第二档气量上、下限相应增加70立方米,超过第二档气量上限值的计入第三档气量。

三是下调非居民用气价格。为进一步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减轻工商业用户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户的用气负担,改善投资环境,非居民用气价格从4.85元/立方米下调为4.36元/立方米。

四是提高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价格优惠幅度,由听证方案的“家庭用气量每户每年204立方米以内(含204立方米)部分按天然气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的60%计收”提高为“家庭用气量在第一档气量32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天然气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的60%计收”。

气价按照1:1.2:1.5设定

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价维持3.45元/立方米不变,第二档气价原则上与第一档保持1.2倍的比价;第三档气价原则上与第一档保持1.5倍的比价。

此外,此次还建立了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当全市平均购气成本波动超过8%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达到或超过12个月时,动态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当全市平均购气成本波动超过4%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月时,动态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按不同气源分别与上游价格实行动态调整。

月用气26.67m3

支出不会增加

根据广州燃气经营企业2013年居民用户用气统计数据,广州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平均每户每月用气量为15.37立方米;按照第一档价格3.45元/立方米计算,即每户每年支出为636.32元。由于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气价优惠政策,气价改革对低收入困难家庭户的基本生活用气消费没有影响。

按照新方案计算,月度用气量低于26.67立方米,居民用气成本不会增加。

用气量按年结算

实行阶梯气价后,广州市居民用户阶梯气价拟按分档气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结算。市发改委表示,选择以年为计量周期,居民可以统筹解决冬、夏两季用气的差异问题,方便居民有计划自行安排好全年用气量;提高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用气计量抄表效率,减少计价纠纷。

焦点回应

人口多的家庭如何提高一档气量?

阶梯气价方案按每户居民用气人口数4人(含4人以下)为计量单位。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及市民群众提出的意见,考虑到人口较多的居民家庭用户合理用气需求,对用户用气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在第一档气量相应增加70立方米/年,第二、三档气量相应提高。

居民申报手续将由城管委会同燃气企业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原则上凭居民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明就可以去有关燃气企业办理增加用气的手续。

外地户籍人口如何申报增加气量?

我家有7口人,其中两位老人是外地户籍,还有一个保姆也是外地户籍,他们算不算家庭人口呢?能不能申请增加气量?”市民王先生咨询。

记者获悉,城管委将会同燃气企业出台实施细则,大体会参照自来水相关办法,外地户籍也可根据情况计算在内。外地户籍申报时需要办理居住证,提交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来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等可不发居住证的外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1个月以上(含1个月)时提交居委会等盖章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市场气价降 为何居民气价没有降?

目前市场气价降幅较大,为什么广州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没有下降?

市发改委回应,没有下调居民用气价格,是因为管道燃气企业终端用气单位供气成本已达到3.69元/立方米(含税),而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维持现行3.45元/立方米(含税),已出现价格与成本倒挂现象。

广州市天然气气源供应主要是广东大鹏天然气和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这两种气源的接收门站价格由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目前广州市缺乏现货气的接收站与管网连通,现货气只能通过槽车运输,加上仓储成本、运输成本、气化成本后,使进入广州市管网的现货气成本较高。

方案依据的成本监审数据为过去3年经营企业实际发生的数据。针对近期市场气价下降的情况,发改委将通过建立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购气成本的波动变化,相应合理调整销售价格标准。(记者耿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