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科院法律所人员深入乡村宣讲“两学一做”

12.06.2016  18:13

为深入开展该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该院同步小康驻村扶贫工作,2016年6月7日,该院法律所副研究员张可博士深入乡村,到所在驻村扶贫工作点黔西南州兴义市敬南镇水淹凼村为全村党员上党课,推进基层“两学一做”工作。

张可副研究员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以及驻村扶贫的工作特点,以“习近平同志论依法治国”为主题,对水淹凼村全体党员进行了宣讲。他认为,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深入持续发展的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法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对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的决定,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自己工作的指引,特别是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予以贯彻落实。

张可副研究员还针对水淹凼村部分党员咨询的具体法律问题,如小额借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进行了相关解答。他认为,在当前全面实现同步小康的大好形势下,水淹凼村作为贫困村,一定要把贫困群众的脱贫作为工作中的头等大事、重中之重来抓好,大家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群策群力,把脱贫工作做好、做扎实。全村党员在工作中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要有法治意识,讲规矩,遵纪守法,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首先想到的是通过法律来解决,切不可缠访闹访,影响党和政府的正常工作。我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就一定要落到工作实处,切切实实把脱贫攻坚战打好并取得最终胜利。

兴义市驻村扶贫干部、敬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水淹凼村全体党员听取了张可副研究员所作的宣讲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