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三举措”贯彻落实民贸民品贷款贴息优惠政策

18.11.2014  18:09

  日前,雷山县民宗局认真贯彻《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民委关于认定民族贸易县民族贸易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办发[2014]74号)和《省民宗委关于开展民贸企业认定上报工作的通知》(黔民宗发[2014]40号)文件精神,开展民贸民品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调研。该县针对调研情况,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民贸民品企业申报认定,采取“三举措”指导民贸民品企业做好贷款贴息工作,将民族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民族企业品牌宣传力度。 积极组织民贸企业产品参加各种博览会、展销会,进一步增强了民贸民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该县先后组织银球茶叶公司、苗家春茶有限责任公司、绿叶香茶有限责任公司及雷山民族银饰制作有限公司公司、雷山阿妮绣业有限公司等十多家民贸民品企业参加广州、深圳、北京等几十次博览会、展销会,许多产品受到了广大民众喜爱。通过媒体宣传、旅游拉动、领导引荐和参加各种展览展销活动的展示,该县少数民族产品销售形势较好,现已销到北京、上海、广西、广东、西藏和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批量客户也接蹭而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二是积极为民贸民品企业服好务。 为使这些民贸民品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该县积极主动从政策、融资、土地等做好服务工作。政策方面,降低新注册生产民贸民品企业门槛,使新注册的企业既能享受微小企业待遇,同时又能可以申报民贸民品企业。融资方面,明确各担保公司搞好为民贸民品企业贷款担保服务,县内有关商业银行要向民贸民品企业所需贷款倾斜。土地方面,规划乌开工业园区部分土地和红屯堡园区部分土地作为民贸民品企业生产厂房用地,现在已经解决的有雷山毛克翕茶叶发展研究所、苗家春茶时有限责任公司、雷山县雷公山脚尧绿茶厂、雷山大龙德毅生态茶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生产用地问题。

   三是抓实企业优惠贷款利率工作。 该县民族部门协同财政、国税、人行等部门,积极宣传民贸民品企业优惠贷款利率,认真做好民贸民品企业申报审核工作。据悉,该县2012年以来,先后有25家企业获得了民贸民品企业认证。经企业与商业银行协调,现有两家企业与银行达成了民贸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协议,贷款资金额为150万;同时,民族部门先后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0万作为“雷山民族银饰制作有限公司”和“雷山县阿妮绣业有限公司”技改经费,解决了这两个企业的部分技改资金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