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三实招”强化“第一书记”选派管理
为进一步健全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帮助村级启动实施“金种子”培养计划和“和谐乡村”建设计划,雷山县高度重视中心村选派“第一书记”工作,严格坚持选派标准,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选派的“第一书记”下得去、干得实。
坚持选派标准,为第一书记“量体裁衣”。一是召开向中心村选派“第一书记”工作会议,确定选派条件为熟悉党建工作、领导能力强、政策水平高、驾驭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农村经验丰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的干部作为“第一书记”人选。二是严格按照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等方式,经由县委组织部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从县直各机关单位选出政治素质好、群众观念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和具有一定开拓精神的47名中心村“第一书记”。三是坚持分类指导,结合选派干部特长及单位性质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岗位。将熟悉党建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选派到软弱涣散,管理混乱,作用发挥不好的村;将熟悉农村经济工作的干部选派到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村;将懂法律,熟悉农村政策法规的干部选派到存在一定治安隐患和矛盾问题的村,突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选派的47名“第一书记”全部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强化责任意识,为第一书记“设岗定责”。县委把“强队伍、谋思路、建制度、注保障、抓落实”作中心村“第一书记”的工作重点。一是明确“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即扶强一名好书记、建强一支好队伍、谋划一个好思路、完善一套好制度、落实一个好保障、营造一个好环境。二是制定集团帮扶规划。按照所任职中心村的特点,分别在加强党的建设、加快经济发展、夯实基础设施、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各有侧重的作出集团式帮扶单位规划,并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将进展情况及时在村、社区党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将作为干部任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第一书记”到农村任职时间一般为3年,要求每月到村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天,走访群众并做好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工作内容和心得体会,促进选派干部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自觉深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健全管理制度,为第一书记“加油充电”。通过建立三项制度,让“第一书记”发挥最大潜力,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一是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第一书记”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互相启发。二是建立督导制度。县委组织部定期到中心村检查指导工作,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干得实。三是建立考核制度。建立“第一书记”走访调研查找问题台帐、月度工作台帐、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台帐。县委组织部将根据月督办、季通报、年考核的情况对“第一书记”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先和推荐、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