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五严”狠抓夏季餐饮食品监管

19.06.2014  14:01

  一是严格市场主体准入。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先证后照,对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

  二是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户对加工环境、贮存场所做到卫生达标,生产工具、容器和餐饮具要消毒灭菌。今年以来,县卫生部门与重点整治领域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4份。

  三是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组织学习《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今年以来,责令食品生产和饮食服务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健康体检1200余人次,办理健康证640余人次。

  四是严格食品质量监管。依法规范食品质量抽样检验行为,完成饮用水、米粉、糕点、米酒、面条等经营户产品抽样30批次,抽检产品合格率达96.8%。

  五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保证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对群众的咨询和投诉认真受理,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