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四举措”促“三公”经费管理

01.07.2014  14:17

  为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县十二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公开程序,雷山县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一是完善机制,加强制度化管理。通过实行公务卡或现金结算各项办公开支、制定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登记等制度,最大限度严控“三公”经费增长,为“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实事求是,确保公开数据真实性。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真实编列“三公”经费支出,并坚持绿色办公的理念,确保公开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保持一致。

  三是明确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实行月公开制度。公开当月现金支出、是否在外挂账、挂账多少等内容,还要公布累计支出数以及同比增减幅度,便于掌握本单位“三公”经费运行情况,提高行政开支的透明度。

  四是加强宣传,关注社会舆情。通过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开“三公”经费有关信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做好相关释疑工作,提高部门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