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聘任首批司法鉴定行风监督员

15.07.2015  22:23

人民网西宁7月15日电 (记者 王梅)日前,青海省司法鉴定协会第一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青海省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行风监督员工作办法》,决定聘任12名司法鉴定行风监督员,并举行司法鉴定行风监督员聘任仪式,向首批司法鉴定行风监督员颁发聘书。

据悉,根据《青海省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行风监督员工作办法》规定,监督范围为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监督方式可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明察暗访、实地察看以及其他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途径和方式进行。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行风监督员可以向司法鉴定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经聘任单位同意,行风监督员也可以直接向被监督部门反馈所了解的情况,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此次聘任的12名司法鉴定行风监督员来自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政法系统及新闻单位。行风监督员聘期为3年,一般不超过两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