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发布

01.07.2014  11:23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近日正式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的形式,向外发布。

  该规定针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金属非金属尾矿库、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等5类企业,分别作出了10条具体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的各条规定,有3条属于共性要求,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方面的要求、人员资质方面的要求、应急救援方面的要求。有7条属于个性要求。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方面,主要针对发生频率较高的冒顶片帮和中毒窒息事故,以及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提升、防排水、爆破作业等重要环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方面,主要针对事故多发的边坡管理和爆破作业等环节;金属非金属尾矿库方面,主要针对防止发生溃坝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方面,主要针对钻井、现场施工作业、外包工程管理等事故易发环节;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方面,主要针对海洋石油设施、拖航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