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图

15.09.2014  20:33

  (收费管理处)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执法责任人:付京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名称:新办、年审收费许可证

 

 

 

法定审批条件

1、申请人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实施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收费项目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收费标准经国家和省批准。

申请材料目录

新办收费许可证

申请单位应提供:1、国家发改委或省发改委(原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文件;2、编办等有关部门批复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资质证明;3、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年审收费许可证

年审单位应提供:1、国家发改委或省发改委(原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文件(复印件);2、编办等有关部门批复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资质证明(复印件);3、收费许可证正、副本;4、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原件;5、部分收费票据原件或复印件;6、使用除医疗票据以外的财政专用票据的收费单位,须提供省财政厅对本单位收费票据、收费金额的审讫证明;7、本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工作流程

一、受理

(一)提交材料齐全的,通知受理;

(二)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三)事项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

二、审查

(一)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计算单位等与实际执行是否一致;

(二)是否继续保留该项收费或维持原有的收费标准;

(三)有无违法记录。

三、核发

(一)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无违规行为的,核发收费许可证;

(二)有违规行为的,暂扣或吊销收费许可证。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年检

是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