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图
(收费管理处)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执法责任人:付京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名称:新办、年审收费许可证
法定审批条件 | 1、申请人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实施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收费项目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收费标准经国家和省批准。 |
申请材料目录 | 新办收费许可证 申请单位应提供:1、国家发改委或省发改委(原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文件;2、编办等有关部门批复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资质证明;3、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年审收费许可证 年审单位应提供:1、国家发改委或省发改委(原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文件(复印件);2、编办等有关部门批复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资质证明(复印件);3、收费许可证正、副本;4、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原件;5、部分收费票据原件或复印件;6、使用除医疗票据以外的财政专用票据的收费单位,须提供省财政厅对本单位收费票据、收费金额的审讫证明;7、本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
工作流程 | 一、受理 (一)提交材料齐全的,通知受理; (二)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三)事项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 二、审查 (一)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计算单位等与实际执行是否一致; (二)是否继续保留该项收费或维持原有的收费标准; (三)有无违法记录。 三、核发 (一)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无违规行为的,核发收费许可证; (二)有违规行为的,暂扣或吊销收费许可证。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是否年检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