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行动的贵州十年

22.06.2015  22:26

  1986年金秋时节,贵州省黔东南州侗族大歌合唱团9位侗族姑娘跨出国门,带着侗族大歌走进世界艺术殿堂的法国巴黎,以多声部、无伴奏的合声唱法改写了“东方没有复调音乐”的历史,2009年,侗族大歌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过去10年,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重点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抢救,挖掘展示等方面,其目的是盘点清楚家底,让更多的人关注祖先的遗产,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贵州省文化厅厅长许明说。

  据了解,2005年,文化部部署了我国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普查工作。经过10年的努力,如今贵州四级名录项目体系已建立健全,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项,国家级名录74项(125处)、省级440项(568处),国家级传承人57名、省级301名,市州级传承人1500多名,县级传承人3000多名。

  同时,探索多种保护方式,建立了以整体性保护为主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个,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8个,开展了以抢救性保护为主的濒危项目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2014年5月17日,非遗保护工作进入第2个10年之际,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0年)》。“《规划》的编制,有利于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从文化部门一家的工作上升为全省文化战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来做。让‘多彩贵州’品牌成为中国著名文化符号和标志,让贵州成为中国原生态文化集聚展示交流的重要基地。”许明说。

  落实规划,贵州非遗保护工作将重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深度调查,建设数据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培养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人队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新发展的理论研究;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推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材的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推出一批无愧时代、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推介传播系列活动及品牌建设;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平台,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都是农耕社会的产物,由于时代变革,对它的保护面临文化生态变化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矛盾。比如贵州唯一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侗族大歌,因侗族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歌师后继乏人,侗歌的传习传唱现状堪忧。

  对此,贵州从文化赖以产生和存在的文化生态入手,着力于非遗项目所在地的文化生态保护,从单个非遗项目保护转变为区域与项目保护并重,已经将非遗资源丰富的黔东南州全境申报为全国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在保存当地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人文生态,确保非遗项目活态传承。制定实施“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扶持传承人培养、保护重要的民俗节庆、成立侗族大歌合作社、广泛动员侗族村落开展侗歌传唱比赛、评选“侗族大歌保护示范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