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剑波副厅长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约谈会
为督促交通建设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等有关规定,2016年4月27日,受厅党委书记、厅长、厅安委会主任王秉清委托,副厅长、厅安委会副主任韩剑波在3710会议室组织召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约谈会,对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约谈。厅副巡视员、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党委书记刘建华及厅安监处、基建处、综合处、纪检监察室、法规处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行为作了深刻检讨;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告了关于对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瞒报安全生产事故行为的处理情况,并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作了汇报;各参会同志围绕如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在听取有关检讨、汇报和发言后,韩剑波指出,近年来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并伴有瞒报现象,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企业对安全生产不重视。“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效益轻社会责任”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普遍存在,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当作企业长远发展来抓。二是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出了安全事故就是赔钱,没有意识到安全事故给遇难者家庭带来的痛苦和给社会带来的新矛盾、新问题。三是企业管理粗放。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依然普遍存在。
韩剑波强调,安全是最大的政治,是最大的民生,是最大的发展,是企业最大的任务,务必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针对如何做好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韩剑波作了四点具体要求:第一,树立“三个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一是要树立看齐意识。要像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厅党委一样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要树立危机意识。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倒闭或破产,必须要始终牢记安全和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三是要树立敬畏意识。因为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屡见不鲜,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履职尽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二,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一方面,工程建设点多面广、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挑战。另一方面,极端天气频发也给施工安全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第三,强化“四个责任”,确保全员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要强化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三是要强化分管领导的具体责任;四是要强化岗位人员的工作责任。第四,严格监管,创建发展的平安环境。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要切实加强施工一线的安全监管,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厅基建处、安监处、省交通质监局等要认真结合“平安交通”和“平安高速”创建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绝不手软。
约谈会现场
韩剑波副厅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刘建华副巡视员发言
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杨贵平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作汇报
厅安监处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