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音像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年度核验的通知

10.03.2015  18:12

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2013-2014年音像电子出版制作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15年3月10日到4月15日。从今年起,每2年开展一次年度核验工作,已参加2013年年度核验的单位,请提供2014年的相关材料。2013-2014年无出版品种的单位可以不参加年度核验登记,不换发新证,自然注销。

二、核验内容

(一)《贵州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年度核验表》(见附件)。

(二)2013-2014年两年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主要检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是否有违规行为;是否受到行政处罚等。

2.音像、电子出版物制作经营情况。

3.存在的问题及以后的发展打算。

(三)2013-2014年两年制作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样品报送情况(请各制作单位在核验时提交制作样品和出版物登记一览表)。

(四)《贵州省音像制品摄录制作许可证》及《电子出版物制作许可证》正、副本。

三、核验登记程序及须知

(一)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到我局数字出版管理处参加年度核验登记,我局将依据各单位制作经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核验登记。

(二)除贵阳市辖区外,其他各市(州)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应先将年度核验材料报送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再报送我局。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年度核验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我局将依法予以暂缓登记,对经整改仍未达到登记条件的单位,我局将提出注销登记意见并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

附件:贵州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年度核验表

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3月9日   

(联系人:李 帆,庾 闽;联系电话:85826728,85821438)

 

附  件:贵州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年度核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