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层楼顶再盖两层 花园鱼池啥都有
工人正拆除违建 记者 邹飞 摄
昨日,记者从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在大坪一小区内,一、二单元楼顶有一批违法建筑,有的面积甚至超过了房屋本身。自去年11月起,大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责令6户拆除,但仍有两户始终与执法人员“躲猫猫”,迟迟不动。
链接
跃层还嫌不够 楼顶再加盖两层
昨日,在渝中区大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大坪一小区,发现违建所在的一、二单元都是高44层的跃层户型。
记者来到一单元楼顶,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砖混结构的墙体,几名工人正在将其拆除。“这是一单元43-7住户搭的违法建筑,本来已经是跃层了,43楼、44楼都是他们的,现在又在楼顶加盖了两层。”大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何栋华说,这些违建都是借助楼幢原有外墙向上搭建,搭出来的面积超过100平方米。记者看到,这一住户加盖的其中一层楼有8间房,客厅、卫生间样样齐全。
来到二单元,其中一家人的违建已经装修完毕。“他们家总共违建了两层住房、一层屋顶花园,面积有200多平方米,拆除之前还有鱼池。”何栋华说,该小区共有8户在楼顶加盖了违建,有的甚至超过了房屋本身面积,这一户算是在拆违建中面积最大的。
10米高“女儿墙”
成违建保护墙
何栋华介绍,去年11月,有居民举报了楼顶的违法建筑,经过取证后,执法大队介入调查,要求违建住户进行拆除。目前,已经有6家住户同意在执法大队的协助下对违建进行拆除。
“如果不是小区居民举报,我们很难发现楼顶的违法建筑。”何栋华说,与其他居民楼不同,这栋楼有44层,本身很高,而楼顶约10米高的“女儿墙”则在无形中成了违建的保护墙。何栋华说,取证时,他们是站在旁边的高楼楼顶才看到了违建的房顶,但无法判断其究竟建了几层。
“搭建违法建筑不仅损害了市容市貌,影响其他居民的生活,对搭建者自身也是一种损失。”何栋华说,据他了解,同意拆除的6处违建,每一处的建筑、装修费用至少有30万元。
两户业主不肯拆
多次回避手机关机
在8户违建中,仍有两户违建迟迟无法拆除。“去年11月起,我们先后通过电话、文书、物管等方式联系业主10余次,但对方一直回避。”何栋华说,这两户已经有人入住,但当执法人员登门告知时,却始终被拒之门外,给业主打电话,对方也多次以“不在重庆”为由拒绝。
记者来到这两户违建所在的楼顶,发现这两处违建十分隐蔽,外墙已经涂成与大楼相同的颜色,乍看之下会以为楼顶的构造本就如此。在违建的墙面上,记者看到了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月2日张贴的《关于领取执法文书的通知》。据了解,这两户违建的业主都姓王,根据执法人员提供的电话,记者试图联系这两家业主,但对方的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
拒不配合将强拆
业主自己承担费用
对于这两户迟迟不予回应的违建业主,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目前已对其开出违章建筑处罚通知书,如果对方迟迟不来接受处理,最后将依据相关程序,对其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对于目前积极配合拆除的6户业主,我们采取人性化执法方式,拆除费用由政府承担。”何栋华表示,如果那两户王姓业主始终不配合拆除,届时依法强制拆除的费用将由业主自己承担。
对在建违法建筑可停水停电
去年10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正式公布,其中规定: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建设现场实施监管。对拒不停止建设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物业服务等企业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
2.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封施工现场或者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此外,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并向有关单位、行业组织通报:
1.不配合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
2.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
3.阻碍对违法建筑实施行政强制的。
相关
渝中区去年拆违4万平方米
昨日,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为深化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去年渝中区在全区拆除存量违法建筑4万平方米。
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介绍,为全面推进渝中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该区将特别突出全力禁止新增违法建筑,目前已对该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房产采取产权转让限制措施104例,并将违法情况抄告水、电、气单位。
“采取产权限制转让措施,相当于冻结了违建业主的产权交易。对于在建违法建筑,还会适时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渝中区将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新建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并将在3年时间内,基本完成存量违法建筑拆除。
商报记者 刘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