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设立新版12类38项定价目录

05.11.2015  10:21

    新华网贵州频道11月5日电(记者李平)为充分发挥市场定价的决定作用,缩小政府定价范围,贵州省设定最新版的12类38项定价目录,通过此次修订,贵州省政府定价项目大幅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已基本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记者从4日召开的贵州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取消了省储备粮食、食用植物油(料)、救灾储备物资、化肥、电信类等省级定价项目,继续保留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管道煤气出厂价格、城镇污水处理费、城市公交票价、公办教育收费、公办医疗养老机构基本服务等省级定价目录。

    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元志表示,新版定价目录明确了政府制定价格的权力清单,目录之外无定价权。即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修订后的定价目录外,其他任何文件均不得设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

    “与此同时,市场决定价格,并不意味着政府要退出不作为。”徐元志说,对民办教育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等覆盖面较、影响面大的放开定价项目,贵州将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强化对放开定价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据了解,2015年版贵州省政府定价目录保留了12类38项子项目,与2003年版定价目录的14类112项子项目相比,子项目缩减幅度达到66%,另外,新版定价目录共授权地方定价项目20项,占全部定价目录38项的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