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之二项目退出贵州省新版定价目录

07.11.2015  10:14

    记者近日从贵州省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已于11月1日起施行。

    新版定价目录扩大了市场自由调节度,将政府定价范围基本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子项目缩减66%。这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贵州集中缩减政府定价项目数量和幅度最大的一次。

    回顾贵州省上一次发布的定价目录,要追溯到2003年。“旧目录存在着政府定价项目较多、定价内容随意性较大、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边界不够清晰、定价层次不适应改革发展等问题。”贵州省发改委主任付京表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十多年前制定的目录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已不相适应。

    “此番修订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意义重大。”付京告诉记者,新版目录不仅仅是简政放权和依法治价的表现,更科学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本质。“这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配置资源,调动社会创造力。

    付京解读新版目录的亮点是:放开项目数量多、下放权限力度大、定价项目更明晰。

    翻开这份政府制定价格的权力清单,记者发现改革力度颇大——

    与修订前的14类112项子项目相比,现在政府定价只保留了12类38项子项目,基本做到应放尽放,约三分之二的项目退出。

    其中共授权地方定价项目20项,占全部定价目录的52.6%,基本上将主要在区域内执行的定价项目都授权到了市、县人民政府管理,赋予市、县政府更多定价权限;

    具体定价项目以清单方式一一列明,定价主体和定价范围与定价项目逐一对应,改变了过去主要通过定价内容、备注、表注等方式来说明,存在定价内容不具体和政府定价随意性较大的问题,最大程度实现定价目录准确、规范、透明。

    “总之,目录外的项目,经营者‘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付京说。

    能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都交给市场,因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将显得更为重要。下一步政府将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元志认为,政府和市场要各就其位,做到放管并重。

    “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要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要研究制定相应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或指南,引导和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徐元志透露,当前省发改委正抓紧制定和修订民办教育收费、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等放开价格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王璐瑶 郑理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