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26.02.2020  10:21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2020年2月8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做好2020年全省“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集中力量完成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标准,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持不懈,尽锐出战。坚持目标和标准,既不脱离实际、拔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影响成色,强化措施落实,确保上半年所有剩余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未出列贫困村达到退出条件、剩余贫困县达到摘帽条件,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解决贵州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

  (二)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按照资金、项目、举措“三个新增”要求,落实“四个聚焦”,调集兵力物力财力,坚决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全面落实剩余未脱贫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对所有剩余贫困县、有剩余贫困人口的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实行挂牌督战,组织精锐力量强力帮扶。全面开展常态化筛查,在普遍实现“两不愁”的基础上,确保上半年把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短板问题全部解决。对特殊贫困人口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严格考核市县和省直部门脱贫攻坚成效,把成效考核、巡视巡察、审计等不同渠道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压实责任,逐一对账销号。

  (三)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坚持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进一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社会帮扶力度,深化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扶贫合作。推进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强化产业扶贫,深化消费扶贫。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人口动态识别,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四)做好考核验收和总结宣传工作。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全面总结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成功经验、先进事迹,全面宣传扶贫事业的历史性成就,讲好贵州减贫的生动故事。抓好涉贫舆情管控。继续关怀和激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

  (五)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未脱贫县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确保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把脱贫摘帽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优先扶持,用乡村振兴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非贫困县要持续巩固脱贫攻坚良好态势,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按照《贵州省“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部署,有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全力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六)聚焦优势产业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对照“八要素”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大力发展12个特色农业产业,迅速做大规模,每个县聚焦1—2个产业,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裂变式发展。推动全省农业发展从自给自足向参与现代市场经济转变、从主要种植低效作物向种植高效经济作物转变、从粗放量小向集约规模转变、从“提篮小卖”向现代商贸物流转变、从村民“户自为战”向形成紧密相连的产业发展共同体转变、从单一种养殖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推进坝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质增效。

  (七)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综合利用林业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加快“林业+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退耕还林。结合优势特色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彰显绿色生态、营养健康、品质安全的林特产品基地,支持林果、林禽、林畜、林菌、林药、林蜂、林菜等林下产业发展,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下经济产品,打造一批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和林业科技示范点。全省林业产业基地达到5000万亩,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2000万亩。

  (八)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支持特色优势产业主产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强县、强镇,培育一批区域化产业带、产业群;支持将贵阳市建成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的核心区和聚集区。进一步延长12个特色优势产业的产业链、提升附加值。积极推进农业和文化、教育、旅游、康养、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九)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在东部对口帮扶城市建设贵州农产品直销点。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打造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物流配送服务网络,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鼓励国有平台公司转型为农产品流通领域龙头企业,推进公益性市场建设,实施跨区域季节性结构性保供,把我省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等区域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在重要产区周边布局移动型、共享型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展线上销售市场。

  (十)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因地制宜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重点扶持培育对特色产业带动能力强的省级以上农业企业。着力引进一批全国百强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强强联合、同业整合、兼并重组,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完整产业链、较强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及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以上的标杆型领军龙头企业。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支持合作社跨行政村联村发展。

  (十一)强化产业发展科技支撑。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提高农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技术升级,开展种业创新、天然产物提取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广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实施科技支撑农村产业革命“三个1+1”行动,扎实开展专职科技特派员试点。支持各地购买科技服务或技术成果。推动“产业导师”技术服务指导。加快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加大品牌培育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加强“黔字号”农产品品牌培育。集中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优质区域公共品牌,支持各市(州)差异化发展,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公共品牌。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每个特色优势产业建立一套生产规程和产品标准体系,产业示范基地率先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动植物防疫保障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三、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十三)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推进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增强县乡公路的通行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进度,推进“水网会战”,加快开工一批骨干水源工程。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做好水质监测。缩小区域间农村电网发展差距,完成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攻坚计划。加强农村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管护。扎实做好村庄规划工作。

  (十四)重点整治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厕所质量管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做好整县(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完成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深入开展农药和化肥减量行动。

  (十五)巩固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有计划安排县城以上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城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增加学位供给,有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加大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强农村特殊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学校在农村招生规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十六)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办好县级医院,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加强村医培训。全面完成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适当简化全科医生招聘程序。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用好省、市、县、乡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开展基层远程医疗服务运用专项督导。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十七)增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加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支持乡土文艺团组发展,扶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发展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

  (十八)提升农村社会保障能力。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均衡城乡居民保障待遇,稳定住院保障水平。精准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政策,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市(州)域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全面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便利享受低保、医保和养老保险“三类保障”。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稳步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改善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支持改造提升面向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农村养老机构,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邻里互助式养老方式。

  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十九)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累计建成1623万亩高标准农田。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落实,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力。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大力提高单产,因地制宜实施“稻+”多种模式,提升综合产出效益。积极发展以优质酒用高粱为代表的特色杂粮产业,增加供给总量,提高供给质量。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

  (二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积极推进贷款贴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落地,落实和完善用地、环保、信贷等配套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确保生猪产能恢复到90%以上。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完善防疫基础设施,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统筹做好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减少活猪长距离调运,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严厉打击扰乱市场行为。

  (二十一)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坝区为重点,加快构建与农村产业革命相适应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农业生产重点区域交通网络,实现农业生产道路与乡村道路互联互通。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持续推进农田灌溉设施建设。加强山地农机研发推广,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支持喷滴管灌、畜禽标准化圈舍、产品加工设备、渔业设施以及物联网等设施设备建设。完善产品分级、包装、储藏等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持续推进贵州“农业云”平台建设和推广使用,建立从种植前端到销售末端全流程的数据采集应用平台。

  (二十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着力提升小规模农户生产能力和组织化能力。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扶持壮大一批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科技服务企业,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与小规模农户有效衔接。探索和推广各类组织开展耕种收农业生产的有偿托管服务,推动社会化服务向市场信息、冷藏保鲜、冷链运输、加工营销等全产业链拓展。支持小农户发挥精耕细作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化程度高、技术集约化程度高、生产设施化程度高的园艺和养殖等产业,实现小规模基础上的高产出高效益。

  (二十三)稳定农民工就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落实农民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引导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推动企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鼓励设立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各类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就业。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

  五、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十四)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县级是“一线指挥部”,要加强统筹谋划,落实领导责任,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乡镇是“三农”工作的第一线,要加强管理服务,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行政村是基本治理单元,要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发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五)防范化解乡村矛盾纠纷。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和推广“铜仁经验”“余庆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方面矛盾。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加强普法教育和农业综合执法。

  (二十六)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智能化水平,实现农村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

  六、强化政策保障措施,推动“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十七)全面加强党对农村工作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强化对市县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大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工作队伍。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把党支部建在合作社上、建在产业链上,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落实村级党组织建设“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建立村级组织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广“村社合一”模式。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建立村级后备力量队伍库,发挥兵支书、返乡退伍军人党员模范作用。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十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省级财政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完成全面小康任务的“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相适应。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落实国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

  (二十九)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推进金融支农创新,引导贷款资金用于发展增收预期好、风险低的脱贫产业。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对12个重点特色优势产业保险给予政策支持,对家禽、蔬菜保险省级财政给予贫困农户70%补贴,给予养殖企业(合作社)50%补贴,对未纳入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及省级政策性家禽、蔬菜险种的特定产业,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省级财政奖补实缴保费的50%。大力推行“4321”政银担风险担保模式,推广“政银担”“政银保”“订单助农贷”等融资模式。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

  (三十)加大乡村发展用地保障力度。做好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简化审批审核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推进乡村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三十一)推动人才下乡创业创新。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扎根乡村的人才,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到田间地头。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落实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加快培养实施乡村振兴的村级后备干部、农业经营管理等人才。鼓励和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三十二)抓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示范。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加快培育一批集体经济收入超50万元的示范村。加快推进供销社、农垦农场、国有林区林场、集体林权制度、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等改革。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

  (三十三)谋划“三农”领域“十四五”规划。推动落实《贵州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在做好“三农”领域“十三五”规划收官工作的基础上,抓紧谋划和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制定出台一批加快“三农”领域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库建设,力争一批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

  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坚决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刘昌馀 刘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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