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检察院领导到贞丰县检察院召开涉案财物检查情况通报约谈

21.11.2015  10:11

               

 

11月18日,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剑平、纪检组长贺芝鑫等一行到贞丰县检察院开展涉案财物检查情况通报约谈,该检察院党组成员及案件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等部门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通报会上,贺芝鑫组长通报贞丰检察院涉案财物检查情况后,贞丰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别作发言,表示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涉案款物管理机制,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款相符,并衔接好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涉案财物规范管理。 接着,冯剑平副检察长要求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强化、一个完善、一个确保”:一是强化思想,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规范处理涉案财物的认识;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进一步自查自纠,严防款物滞留办案部门或者办案人员手中;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是强化整改,对涉案款物工作开展中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用正确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五是完善制度,全面梳理制度上的漏洞,从源头上规范涉案财物处理程序;六是确保规范司法,公正司法,让检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最后贞丰检察院周常柏副检察长表态:今后将紧紧围绕省、州检察院相关要求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规定,查缺补漏,完成好2015年度的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