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03.03.2015  20:20
  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成立以副省长慕德贵为组长的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关工作,审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协调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则负责研究制订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以及领导小组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并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省民宗委作为民族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传统村落列入国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名录,制订出台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指导各地抓好特色民居及公共建筑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特色产业发展、开展民族团结创建等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24家省直相关部门也将根据各自职能开展相关工作,共同推进全省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