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严禁领导干部因个人喜好干预建筑设计

11.08.2014  02:44

  新华网合肥8月10日电(记者程士华)针对备受诟病的个别城市建筑媚俗怪异、抄袭山寨的问题,安徽省近日要求,建筑规划设计应遵循重原创质量、节约资源等原则,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因自身个人喜好随意干预建筑设计,如经查实影响恶劣的,将追究其责任。

  当前城市建设中,一些地方建筑存在贪大求洋、媚俗怪异、抄袭复制等问题,触及公众审美底线,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安徽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规划设计管理的通知》提出,各地建筑设计要坚持经济适用、美观大方、绿色低碳,在确保建筑安全耐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地域特色;对建筑设计规划严格审查,加强公共建筑设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严格按标准执行,加大国有企业和社会投资项目的指导监督,制止好大喜功、超标准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着力打造精品公共建筑,引领提升全社会建筑设计水平。

  通知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尊重建筑设计规律,尊重专家意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形象工程,慎用标志性建筑。对因个人喜好随意干预建筑设计,造成不良影响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