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率队到省政府法制办调研立法规划编制工作
图为:8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一行在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调研。侬胜贵 摄
2017年8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霞、杜胜军等有关同志的陪同下,到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调研座谈,省政府法制办全体办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唐林向李飞跃副主任一行汇报了2013年以来政府立法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重点汇报了省政府法制办在服务我省大扶贫战略、生态文明、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取得的立法成效,以及坚持以改革推进法治、创新科学民主立法机制等工作中的经验和亮点。唐林主任表示,2013年1月至今,经省政府提案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36件,制定实施省政府规章18件。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对28件地方性法规、17件省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并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法规规章体系,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下步工作中,省政府法制办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合法、民主、科学的立法原则,突出生态环境和扶贫工作立法服务重心,不断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计划衔接,进一步统筹立法规划立项、论证、编制各方面的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
图为:8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一行在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调研(2)。侬胜贵 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一行对省政府法制办五年来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李飞跃认为,省政府法制办五年来在政府立法工作方面尤其是在服务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工作方面成绩显著、措施得力,下步工作对策建议针对性强、规划性好,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制《规划(草案)》、做好人大立法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李飞跃指出,规划是引领、是龙头、是方向,立法规划对做好人大立法工作具有积极意义。编制立法规划是党委领导人大立法的重要载体,是人大主动接受党委领导、落实党的领导的表现,编制立法规划要报经党委同意,立法规划应当得到认真、全面、完整地执行,确需改变的应当向党委汇报。编制立法规划是人大履行职责的迫切需要,编制立法规划是人大主导立法的首要工作,是人大科学论证立法意义,确保立法程序科学,实现立法目的的重要手段。
李飞跃强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经验交流与信息衔接,搭建好人大立法与政府立法工作桥梁,统筹好立法工作从规划到出台各方面工作,构筑好立法工作的“四梁八柱”,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共同做好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一处陈雄飞、综合处韩林雪供稿/侬胜贵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