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薯类及膨化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不合格企业名单

25.03.2015  22:57

人民网福州3月25日电(谢曦)2014年下半年,省级监督抽检共抽检全省330家次企业生产的薯类及膨化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408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8批次。

据通报,省级抽检薯类及膨化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8家不合格生产企业,分别是:厦门鹭滨实业有限公司的金门贡糖(150g/包、20140811生产),福建万士利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金门米枣(散装称重、20141202生产),龙海市庆丰食品有限公司的尖角脆(散装称重、20141102生产),龙海市友家福食品有限公司的卡芙拉条(散装称重、20141203生产),龙海市金隆昌食品有限公司的蛋皮米酥(散装称重、20141202生产),龙岩市海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龙岩花生(150g/包、20141101生产),以及闽侯县诚辉食品有限公司的鱼皮花生(180g/包、20141008生产)等,

8批次不合格样品中,1批次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原因是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规范;另有4批次品质指标不达标、3批次微生物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生产环境、人员卫生管理不到位。

针对抽检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当地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继续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推动我省食品质量的稳步提升。同时,公布本次抽检的质量合格和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发挥市场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