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遵义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舒勇率队对遵义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督导组现场检查了遵义市赤水市、桐梓县、绥阳县等3个县(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随机抽查了部分食品经营主体,并与当地政府及食安委成员单位座谈调研。
在听取各县(市)工作汇报后,舒勇首先肯定了各县(市)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成绩,他指出,部分县(市)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到位、措施有力、思路清晰,主要体现领导有力、保障有力、落实有力“三个有力”,创新驱动、全员发动、部门联动、信息互动“四个动”,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创新、有力度、有效果“五个有”。同时,他也指出了个别县在食品安全方面“不出问题是偶然,出问题是必然”,存在“麻木不仁”、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以及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
舒勇强调,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党政同责”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四有两责”的要求,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网底,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他指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导,做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舒勇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提出七个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农村是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点多、面广、人少、责任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梳理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的突出问题。二要进一步强化保障。各级政府要努力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机构、编制少和经费短缺等问题,政府领导对食品安全也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予以关心和重视。三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抓紧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和重点生产经营主体,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五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四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细化措施,深入推进“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项行动。政府食安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增进部门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和“四项行动”整体推进。六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农村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形成良好社会共治氛围。七要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抓好服务和监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产业发展的力度,寓监管于服务中,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