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与食用农产品经营户签订“食用农产品安全承诺书”
08.07.2016 20:2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7月5日,为了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提高食用农产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经营户签订《食用农产品安全承诺书》。
在承诺书中,播州区局要求经营户认真执行新《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制度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可靠。一是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三是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腐烂变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四是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豆芽等食用农产品,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豆芽等食用农产品;五是必须依法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六是必须主动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向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要求各经营户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认真配合改进提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8.07.201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