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完成首例器官捐献 8岁女孩捐出肝脏和肾脏
8月23日,我省首例人体器官自愿捐献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顺利完成,这名8岁小女孩捐出的两个肾脏、一个肝脏,挽救了两个患者的生命。
8月10日,是8岁小女孩桐桐因脑肿瘤复发住院的第二天,她的父母深知孩子的病情无力回天,便主动联系了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器官捐献协调员段医生。桐桐的母亲告诉段医生,两年前,桐桐因颅内肿瘤在北京某医院手术,术后医生即告诉他们,说桐桐的肿瘤没有切干净,以后会复发,要有心理准备。
此后,桐桐的父母多次带桐桐到各大医院就诊,都没能缓解她的病情。在北京期间,她的父母通过接触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对器官捐献有了一定的了解,便有了一个想
法:如果桐桐不行了,就将她的器官捐献出来挽救他人生命,让她“换一种方式活着”。
8月23日,桐桐的生命进入最后时刻,所有的抢救措施都失败,只能依靠呼吸机及药物维持其生命体征。经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相关专家严格评估后,在贵州省红十字会和遵义市红十字会的共同见证下,桐桐的父母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8月23日下午,还有6天就是8岁生日的桐桐,最终没能战胜病魔,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在桐桐停止了心跳、呼吸后,省红十字会、遵义市红十字会和遵医附院医护人员,为桐桐举办了简短的遗体告别仪式。随后,医护人员遵循家属意愿,将桐桐的器官成功取出。当天,她的器官被及时
移植到受捐患者身上,挽救了一名遵义患者、一名广东患者的生命。
据了解,我省器官捐献工作于2013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已经有省医、贵医附院、遵医附院具备接受人体器官捐献资质,桐桐是首例成功捐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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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有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截至目前,我国已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26886人,实现器官捐献2129例,已救治器官衰竭患者5851人。(杨梅记者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