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照因酒驾被暂扣 再次酒驾被吊销

14.08.2015  05:50

华商报讯(记者 杨皓 通讯员 崔英海)因酒驾驾照被暂扣,但暂扣期间,高某心存侥幸,再次饮酒后驾驶,当他被铜川交警三大队民警查获后,换来的是行政拘留7日,处罚款2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8月4日晚,铜川交警三大队民警在辖区长丰市场周边路段开展酒驾查处工作。执勤点民警发现一辆陕AD5K××白色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执勤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高某(男,富平县梅家坪镇人)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随后执勤民警对高某采取了口头传唤,并将高某带回大队,办案民警对高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4mg/100m,属饮酒驾驶行为。

随后,办案民警对高某进行违法人员信息登记、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对查询时,发现高某于2015年5月21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三大队青岗岭中队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某本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因高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相关规定,合并对高某行政拘留七日,处罚款2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