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考办关于做好2017年5月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局、仁怀市教育局、威宁县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基发〔2010〕236号)、《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黔教基发〔2009〕364号)精神,为确保2017年5月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参加2017年5月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需满足:已获得信息技术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的4个学分;通过“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与学业水平考试系统”注册审核。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审核学生学分修习情况,组织好报名考试工作。
二、考试方式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采用局域网环境下的无纸化上机闭卷考试。考生使用“贵州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系统”考试软件,通过登录该系统获取试卷并在计算机上实际操作进行答卷。考生试卷由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生成,考生答题的所有过程均在计算机上进行。考生分批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考试。
三、考试时间
2017年5月18日-5月21日(星期四至星期日,共计4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天开考6场,每场考试时间为45分钟,两场次之间至少间隔30分钟。
四、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0日-4月14日报名。所有报名工作在规定的5天时间内完成,过期不再补报。
所有参加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和参考,由学校按照管理权限统一上报本校所有考生报名信息至“贵州省信息技术考试考务系统”。报名网址 http://222.85.136.13/Web_BSExam/index.aspx 。
县级教育部门审核时间:2017年4月17日-4月21日
市(州)级教育部门审核时间:2017年4月24日-4月28日
五、考试内容
按照《2017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进行命题。
信息技术考试试卷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满分150分。第一部分为必修模块内容,满分90分;第二部分为选修模块内容,满分60分。每个考生都必须完成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试题。
六、考点设置
(一)专业技术人员。各考点的信息技术考试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整个考点考试系统各环节。
(二)计算机及网络环境。计算机和网络配置等要符合上机操作考试基本要求(参见《贵州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及《贵州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系统操作手册》)。
(三)考点设置。考点以学校为单位设置,每个机房内至少有30台计算机。对条件不具备的学校,经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可跨校借考。
(四)考场安排。各考点可设若干个考场。每个考场考生座位实行单人、单桌、单机。每考场设2名监考人员、1名考试设备管理人员。超过40台计算机的考场,每增加20台计算机需增加1名监考人员。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清空各考场计算机上存储的电子文档和资料等信息,采取技术措施保障考试的正常进行。各考场计算机只能进入“贵州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系统”,其他非考试用计算机一律禁止接入考试系统,确保学生在封闭的“贵州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系统”内进行考试。
七、阅卷及成绩发布
考生结束答卷后,计算机将自动收卷,自动将答卷上传到考试系统省级中心服务器,由计算机自动阅卷和评分。考生考试成绩经确认后由省会考办统一发布。
八、收费
各地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试行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准进行收费。各市(州)教育局务必于5月12日前将本次考试应缴费用缴纳到省会考办。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中西支行,账 户: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账 号:2402002609008937144。
九、加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
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地抓好考风考纪工作,确保学业水平考试的严肃性和考试成绩的真实性。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完善设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做好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各级教育局要提前制定考试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考试检查指导,增强考务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在每个考点安排驻点巡视员,要将考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全程督导检查跟踪考试工作,坚持学业水平考试巡视制度,严肃处理舞弊事件。
十、考试期间省会考办公室值班电话
联系人:王续忠、刘艳丰、崔梅、张杨杨
电 话:0851-85910017、85281783、85958321
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