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广大教职员工征集参加首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的通知
各学院,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的通知》(教思政司【2015】36号)精神,拟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优秀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内容
作品内容包括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三类。
(一)优秀网络文章是指 在网络上撰写发表的 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等方面的文章, 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精要评论等 。
(二)优秀“微”作品是指在开展网络育人过程中 涉及、拍摄、制作并传播到网上的视频短片,包括微课堂、微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等作品。
(三)优秀工作案例 是指各地各高校在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过程中研究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
二、项目要求
作品须微2015年原创(即2015年1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前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要体现立德树人基本导向,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高校网络文化繁荣发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成效明显。
(一)优秀网络文章要观点正确、立场鲜明,体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对广大师生网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二)优秀“微”作品要有思想性、深刻性、生动性。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观引导,能激发情感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并且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三)优秀工作案例要体现网络宣传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并已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三、申报材料
(一)每件作品需填写一份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优秀网络文章和优秀“微”作品均需提供发布传播的网络链接地址,包括网页截图、上传时间,转发、评论和引用量等(取单一网络平台的最高值,不用重复累加),以及能佐证作品网络影响力的材料(网络影响力证明材料严禁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优秀网络文章可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必要的辅助材料,包括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
(四)优秀“微”作品需在片头文字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片长不超过600秒(10分钟);上传作品到活动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再活动平台展示;提交输出为MP4文件(H.264编码);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最好有标注字幕。
(五)优秀工作案例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5000字以内。
(六)参评作品版权无争议,微参赛者本人,申报团队(或学校)所有,严禁侵权行为。
四、申报要求
汇总表、申报表、作品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报送截止日期:2015年10月28日。
五、评审与表彰
作品一经入围学校推荐作品,即给予一定奖励,入围全国奖项,由教育部和国家网信办给予奖励。
附件1:2015年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申报表
附件2:2015年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汇总表
贵州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