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调查高速公路沿线各类违法行为 除安全隐患

09.12.2014  17:17

  高速公路旁的施工点

  12月4日,南明区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在沪昆高速公路小碧至盘江段巡查时发现:私设广告牌、设立加水点,红线范围内建造房屋等现象仍然存在。据南明区路政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违法行为给道路安全带来了隐患,针对这些违法行为,路政部门已多次下发《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根本没有效果,执法太难。

  根据南明区路政大队第四季度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统计显示,隐患情况包括管道下穿涵洞、控制区内违法施工、违法加水点、不经路政部门批准私设广告牌等行为。

   现象一:水管从家拉到高速路旁

  在沪昆高速公路1802km路段,高速路边的一棵树上挂了3根从马路对面村民家中牵过来的水管,旁边的一棵树上还挂了一根电源插线板,路边还有碳火烧过的痕迹,旁边的泥土也是湿润的。而公路边沟里满是废弃的一次性碗筷和纸巾等垃圾。一见执法人员,一名妇女赶紧从家里跑过来收拾电线和水管等。

  在龙里麻芝乡段,一村民建房离高速公路护栏不足30米,而且将水龙头设在高速路护栏边,随时为加水备用。由于道路长期被水淹,加水点范围内的高速公路路面已坑坑洼洼,里面还有积水。

  “路面长期被水浸泡,会导致坡坎土质松软,影响道路安全。而冬季如路面有水,会凝冻,行车很不安全。虽然多次取缔,但这些加水点太顽固,屡禁不止。”这位执法人员说,无奈之下,有时候只能派路政执法人员在此坚守,严禁车辆在此停车加水。

  谈及这些违法加水点,这位执法人员称,他们加水收费利润很高:本地人收费5至10元,外地人收费在50至100元左右。

   现象二:30米红线内违法建筑和施工存在

  在高速公路1810km路段,临近高速公路旁的边坡上有一建筑。据路政执法人员介绍,这是龙里县笋子塘水厂。现场看见,该水厂管道下穿高速公路的涵洞。

  “这是在去年11月巡查时发现修建的,管道下穿涵洞并修建房屋,可能对高速公路的护坡基础等造成安全隐患,当时就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督促业主单位尽快拿出安全评估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但至今未回复。”执法人员介绍。

  南明区路政大队在今年第四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也发现,在贵定沿河镇春光村路段,老百姓在高速公路旁护栏处挖山体修路,并破坏了路旁铁丝网和边沟等设施,沿线约40米设施受到损坏。目前这起违法行为已停 工。

  “这极易造成山体滑坡等,危及高速公路安全。而这种在30米范围内施工、建造房屋的现象经常可见。一些高速公路旁早已建造的平房,村民们甚至又加盖楼层。如果执法人员阻止,遭遇暴力抗法是常事。”这位执法人员说。

   现象三:非法广告牌随处可见

  在龙里麻芝乡路段,一些施工人员正在路旁安装广告牌,执法人员立即停车上前制止。执法人员要求对方出具相关安装手续,施工方却无法出具。

  “没有向路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就安装广告牌的现象很常见。有些甚至都不知道设立方是谁。而要清除这些广告牌,要履行相关执法手续最短也要3个月以上。”这位执法人员说。

  沿途上,这类违法设立的广告牌也随处可见。在路政执法大队近期巡查处理的高速公路沿线非法广告牌记录上可见,18块非法广告牌中有14块无法联系相关单位,还有一些是否认立广告牌或厂家不清楚,导致执法难。

   对策:形成合力才能彻底治违

  “要彻底将高速公路旁的违法行为根治,单靠交通部门的管理力度是远远不够的。最主要还是要靠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交通部门的通力配合与相互理解。此外,老百姓爱路护路和安全意识较差,大局意识不够,应加强宣传让老百姓改变观念,一起保护公路的行车安全,也保护自身安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据介绍,如果建筑红线内出现大量违法建筑物,将严重影响高速公路本身所具备的优质硬软件环境。包括模糊行车视线,降低行车速度和运输效率,导致道路功能降级。贵州正开展“文明大道,最美高速”创建活动,目标为高速公路创建为“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道路,诸如沿线干净整洁,无违规加水点、无暴露垃圾、无违法占道摆摊设点及范围内无违章建筑等现象,这意味着今后贵州将逐步加大对高速公路沿线周边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本报记者 张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