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乡镇纪委书记全部实现异地任职

17.03.2016  19:14

    新华网贵阳3月17日电(通讯员 吴鹏)16日,笔者从黄平县纪委监察局获悉,自去年11月,黄平县对以前在成长地提拔的两名兼任党委副书记的纪委书记进行了异地任职,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异地任职实现了全覆盖。为排除地方人际关系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干扰和牵制,减少了工作阻力,该县县委规定,所有乡镇的纪委书记都必须从异地产生。

    规定明确:对未异地任职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调整;兼任党委副书记的纪委书记应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抓好主业主责,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工作相关;纪委副书记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或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确保专职专干。

    在推进乡镇纪委管理考核的规范化方面,要求在兼任乡镇党委副书记的纪委书记在履职中,必须做到“四个至少”工作。即:每年至少用一半时间抓纪检监察工作;每年亲自参与查办案件至少占民生监督组查办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每年到所属村(居)督促指导民生项目资金管理发放工作至少一次以上;每年至少给乡镇干部和村干部上一次廉政警示教育课。

    结合年度考核,对乡镇纪委书记进行重点考核,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予以调整,对违纪违法的予以严肃查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好、群众观念强、自我要求严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

    值得关注的是,在规范乡镇纪委书记的任免方面,黄平县实行“两个为主”的原则。即:乡镇纪委书记人选由县纪委提名为主,会同组织部门按规定履行审查职责和考察程序后,报县委研究任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年度考核以县纪委监察局为主,会同组织部门实施。

[责任编辑: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