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组建电视新闻通讯员队伍
29.07.2014 16:42
本文来源: 新华
近日,黄平县出台了《关于印发〈黄平县电视新闻通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该县初步形成了以电视台记者抓全县重大题材报道,各单位、各乡镇通讯员负责本单位、本乡镇宣传的齐抓共管格局。
根据《通知》要求,县委、县人大等38个县属机关单位和11乡镇各推荐1名以上通讯员,经县广播电视台审核、县文体广电局聘任后颁发通讯员聘书,具体人员名单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备案管理。各单位通讯员所需设备按照县电视台新闻采编质量标准购置,并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讯员的条件、职责、权利、管理等作了严格要求。下一步,将组织全县通讯员在县电视台跟班学习15天以上,直到合格后方能上岗。
这一举措进一步拓宽电视新闻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各乡镇通讯员的智慧和力量,传播全县上下在加快发展、加快转型、奋力赶超、推动跨越中的正能量,为黄平与全国同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廖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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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2014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