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洋父亲回应林森浩捐遗体:我还是不原谅他
受害人黄洋的父亲黄国强。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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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烨捷 周凯
为了省钱,黄国强和妻子杨国华坐了头一天的晚班飞机来上海。他们在上海市高院附近租了一间日租金150元的廉价旅店。
黄国强的“苦”,被他强势的外表掩盖着——儿子黄洋被害后,他一直以一个父亲最强势的一面示人。“绝不原谅他(林森浩)”,是他被媒体最常引用的话。
很少有媒体记者知道,他只是四川一所普通中学里打杂的临时工,妻子也身患重病。一见到记者,他总是习惯性地冒出“不原谅”三个字。
1月8日晚上7点,他和妻子在屋里随便煮了点泡面当作晚饭。在得知林森浩在监狱里写的告白书大致内容后,黄国强顿了一顿,随即还是板起脸来:“他要捐献遗体是他的事。至于原谅,我还是不原谅的,不是我心胸狭隘,是他真的不值得原谅。”
就是这个看上去颇为强势的中年男人,当天上午在法庭上,听到法官“维持原判”的表述,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不是喜极而泣那种,其实当时心里好难受。”
是妻子杨国华先哭的。杨国华后来告诉丈夫,自己在听到宣判的那一刻,脑海里全都是黄洋重病时的情形。“全身肿得像馒头一样,动一下脖子都不行。”杨国华一度激动得不能自已,只能靠丈夫帮忙拿出速效救心丸来解困。
而这种情况,即使在那次糟心的二审庭审现场都没有发生过。那一次,黄国强“气得要死”。林森浩的律师请来一个“有专门知识的人”,说黄洋并非死于中毒,而是死于“爆发性乙肝”。“他们(辩方律师、证人)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混淆视听!”
黄国强告诉记者,自己全程参与了对黄洋的救治,黄洋的病情自己清楚得很,“他们(辩护人)只是把治疗当中一个很小的事情拿出来说,断章取义,跟全程治疗完全是两回事。”
今天,林森浩二审被宣判死刑,他和妻子却哭了起来,“说不清楚,反正就是很难受。”
当记者问他,是不是动了恻隐之心, 黄国强坚定地说,“没有,我是不会原谅他的。旁人不能体会老年丧子的痛!”
黄国强告诉记者,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林森浩)他放那么剧毒的药,还放了那么多,(黄洋)抢救了那么久,(林森浩)他也不到医院去说。
事发后,黄家遭遇了巨大的打击。黄洋的奶奶急得绝食后去世,外公当场吐血,表姐受刺激得了抑郁症,“我儿子毕竟已经没了,就算是维持原判,我也高兴不起来。”
事实+
案情回顾:
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该案件发生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中,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认为,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2月8日,该案二审公开审理,被告人林森浩的上诉状否认故意杀人。被告人林森浩的辩护律师当庭提交7组新证据,以证明黄洋的死不排除其自身健康原因,并就死因向法庭提出重新鉴定。经过漫长的13个半小时的庭审,控辩双方进行一番激烈的辩论后,于23点33分结束,没有当庭宣判结果。(腾讯新闻综合人民网等报道)返回腾讯网首页>>